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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专委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1-04-01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隶属于吉林省建筑业协会,是由全省、各部门从事建筑装饰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全省行业社会组织。

本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并参与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装饰行业管理,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培育、建立和完善建筑装饰市场运行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行业呼声,维护行业利益,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提高我省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而奋斗。

本会在吉林省建筑业协会的领导下接受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工作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行业的方针、政策;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制定有关行业管理、市场管理的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二)调查、分析并掌握全行业基本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建议,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参与市场监督和行业调控工作,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推动行业机构调整和企业改制,逐步构建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层次分明、专业配套的行业结构体系;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企业组织制度,保持行业较强的发展力,普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四)制定行规行约,逐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保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五)在有关法律及政策规范范围内开展行检行评活动、奖优罚劣,树立先进企业、典范工程和名优产品,推动建筑装饰行业质量、效益的普遍提高;

(六)开展学术、技术、经济情报、市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机具,举办技术讲座、专题研讨会、各类展览等项活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七)开展建筑装饰行业各类人才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八)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协助企业开辟国外市场,拓展新的经营领域;

(九)协调行业间生产经营和技术合作,以及产、供、销的衔接,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十)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编辑出版报刊、杂志、手册、教材及其他有关学术、技术资料,运用网络技术,加快行业信息传播和流通;

(十一)对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可申请我会会员。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行业公约,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承担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