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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8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吉建协〔2018〕7号

 

各地市(州)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根据《吉林省建筑业

协会章程》和《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从即日起收取2018年度会费。请会员企业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大力支持协会工作,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对应标准及时缴纳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时间

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会费缴纳。

二、缴纳方式

可通过银行汇款,也可缴纳现金。

三、汇款账户

开户名: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44004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8年会费”,如需补交2017年度会费,请另注“补交2017年会费”。)

四、发票领取

协会财务处核实收到会费后,为企业开具团体会费专用发票。

1.汇款后可采用邮寄方式(请将公司名头、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并发送至财务处邮箱:108148460@qq.com);

2.现金缴纳可现场开具发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人:张凯瑞(财务)、秦毅、刘鹏

电  话:0431-82755750;0431-82752562

联系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2215室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