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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吉建协〔2019〕23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根据省建协八届四次理事会工作计划,我会决定开展2019年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由申报工程的总承包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初审同意后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

2.该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为吉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且历年无拖欠会费行为;

3.申报工程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7月1日竣工验收的工程,并在申报前已经备案投入使用;

4.以前申报未评选上的工程不再受理;

5.为更加有效地配合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从2018年起,省优质工程开展已开工且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预申报工作(预申报表见附件3),我会将在过程中对2020年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过程中结构检查,自2020年起,只有经过过程中结构检查合格的工程项目才能申报省优质工程的终评。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止;

2.申报材料审查: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30日;

3.复查时间:2019年7月上旬。

三、申报程序

由申报企业将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申报到所在地市州建筑业协会,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对申报工程严格按评选条件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汇总后推荐到省建筑业协会(推荐表见附件4)。

四、申报条件、评选标准及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详见《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且必须为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书面资料和电子材料两部分;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应传输到指定邮箱;两种方式提交的材料内容应一致。

五、表彰奖励

1.省建协召开理事会议进行表彰;

2.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备案,并在省住建厅网站“建筑管理”——“行业管理”栏目中予以公布;

3.在省内知名报纸刊物上予以宣传;

4.在荣获“省优质工程奖”的获奖工程中,推荐东三省“振兴杯”奖工程;在荣获“振兴杯”奖的获奖工程中,向中国建筑业协会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择优推荐“鲁班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 毅

联系电话:0431-82752562

电子邮箱:378662889@qq.com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富路交汇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附件:

1.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预申报表

4.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推荐表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