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协〔2019〕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委会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负责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委会根据中价协〔2019〕67号文件要求,制定《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1.企业申报阶段(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委会办公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11栋2801室)。
2.省工程造价专委会实地检查评价阶段(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28日)
3.确认、公示、异议复核及公布结果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信用评价办公室电话:
柳雨含:0431-89532605
龚春杰:0431-89534418
信用评价系统技术电话:010-80360190/5181
附件一、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委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