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协〔2019〕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造价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以下称省建协造价专委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优秀造价企业、优秀造价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建协造价专委会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造价企业评选条件
1.遵守行业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原则,以及省建协造价专委会的各项规定;
2.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及省建协造价专委会要求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信息资料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3.积极参加和支持省建协造价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自觉维护行业利益,重视社会效益,按规定连续缴纳会费;
4.客户满意度全部达标,专业人员队伍稳定,具有较高的企业凝聚力;积极组织员工学习专业知识,参加继续教育、课题研究、编写专业书籍等;
5.在我省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开拓进取,业绩优良,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的社会形象,无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投诉记录;
6.突出本企业品牌意识(专业服务领域:比如通信行业、电力行业、BIM业务等等),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手段信息(网络)化,具有完备的企业文化。
符合以上参选条件的单位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优秀造价师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平竞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按规定连续交纳个人会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群众威信,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在本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努力钻研,精益求精,在专业理论研究中有突出贡献;
3.参加或参与国家、省、市、行业工程造价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书籍的编制工作,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学术研究工作;所撰写的工程造价类学术论文在国家、省、行业期刊中发表;荣获国家或省级工程造价类奖项(以上条件须满足一条以上);
4.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良好地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三、申报资料
(一)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资料
1.《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表》(附件1);
2.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3.本年度单位和单位员工获国家或省级奖项及受到表彰的证明材料;
4.本年度单位及单位员工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5.本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6.本年度参加省建协造价专委会组织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7.本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证明(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8.企业应用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门户网站及单位徽标证明材料;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及证书复印件;
10.企业党建、工会、妇联组织情况材料及举办活动证明材料。
(二)优秀造价师申报材料
1.《优秀造价师申报表》(附件2);
2.本年度参加国家、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本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或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的复印件等;
4.上一年度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及任职(聘用)证明复印件;
6.中价协资深会员证书复印件(如有);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省建协造价专委会提交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
(二)省建协造价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三)被评选出的优秀造价企业和优秀造价师分别授予“优秀造价企业”和“优秀造价师”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其信用档案,对优秀造价企业在微信公众平台展示。
五、评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二)本着服务会员的原则,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雨含
电 话:0431-89532605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省建协造价专委会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2019年度优秀造价企业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承诺:本企业此次申报的《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2019年度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表》及附件资料的内容和数据是真实的,我在此所作的承诺也是真实有效的,并同意本次申报资料可由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我知道提供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此次申报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给予的惩戒。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优秀造价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网 址 | 工程造价 资质证书编号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内部管理 | ISO认证体系 | |||||
办公自动化 | ||||||
文化建设 | ||||||
单位规模 | 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万元) | 2019年度 | ||||
造价专业人员数量 |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 | |||||
造价专业人员(原造价员)人数 | ||||||
支持参与行业(协会)发展工作 | 工作年月 | 工作/活动/课题内容 | 参与人/主办或委托单位 | |||
编写书籍和发表论文 | 年 月 | 书籍/论文名称 | 完成人 | |||
单位员工参加培训 | 年 月 | 培训内容/主办单位 | 参加人员 | |||
获奖情况 | 年 月 | 获奖项目/主办单位 | 获奖者 | |||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 年 月 | 参与公益活动项目(内容) | 主办单位 | |||
党建工会妇女工作情况 | 年 月 | 工作/活动内容 | 主办单位 | |||
擅长专业服务领域(例如:电力行业、通信行业BIM业务等) |
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建协造价专委会意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申报表中填写的各项活动、工作、培训和获奖等内容均应为2019年度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还应填报《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表》,作为本申报表的附件。
2.如被评为“优秀造价企业”,本申报表及业绩表所填报内容可由省建协造价专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
3.表格不够可加页(格)。
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表
申报单位(公章):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造价 (万元) | 造价营业收入 (万元) | 起止时间 | 委托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注: 1. 本表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9年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按时间顺序从远到近填写;
2. 项目类型为:(一)项目经济评估;(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三)概算/预算的编制、审核;(四)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五)施工结算的编制、审核;(六)竣工决算编制、审核;(七)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八)工程造价鉴定;(九)其他。填写该项内容时只需填写编号即可。
附件2: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2019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
申 报 表
申报人(签名)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人此次申报的《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2019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及附件资料的内容和数据是真实的,本人在此所作的承诺也是真实有效的,并同意本次申报资料可由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向社会公开。 本人知道提供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此次申报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人愿接受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给予的惩戒。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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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造价工程师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会员编号 (资深会员) | 会员类型 | □中价协资深会员 □省协会会员 | |||||||
造价师注册证书号 | 技术职称 | 造价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单位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2019年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总结(详细填写,可增页) |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2019年个人获奖、发表学术论文以及参与行业(协会)活动、专业学习、公益活动情况 | 时间 | 内容 | 主办单位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本单位同意申报,并承诺所申报的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接受惩戒。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 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建协造价专委会意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中填写的各项业绩、活动、工作、培训、获奖等内容均应为2019年度的,个人造价工作业绩表单独填写。
2.如被评为“优秀造价工程师”,本申报表所填报内容以及个人业绩表可由省建协造价专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
3.表格不够可加页(格)。
2019年度个人造价工作业绩表
申报人: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造价 (万元) | 起止时间 | 委托单位 | 个人主要工作内容 |
注: 1. 本表填报个人2019年完成的工程造价工作业绩,按时间顺序从远到近填写;
2. 项目类型为:(一)项目经济评估;(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三)概算/预算的编制、审核;(四)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五)施工结算的编制、审核;(六)竣工决算编制、审核;(七)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八)工程造价鉴定;(九)其他。填写该项内容时只需填写编号即可。
附件3: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优秀造价企业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指标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基本条件 |
一票否决项 | 1、 申报单位非省建协造价专委会会员或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 2、 单位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市场行为规范, 不坚持公 平竞争,不维护行业信誉,不注重职业道德建设,不抵制商业贿赂;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声誉不佳; 在 近三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 3、 单位近三年被行业协会通报或披露过不守法经营,市场行为不 规范,存在恶意压低收费和弄虚作假谋取承揽项目的情形的。 4、 单位经营状况不良,存在经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认定的恶意 拖欠员工工资或违反其他劳动法的情形。 5、 单位近三年在建设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的执法检查中被 认定为需要整改的。 备注:符合上述五项其中任意一项的,不得参加评选。 | |
2 |
内部管理 |
10 | 1、 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组织机构健全,通过 IS0 质量管理、环 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3 项体系认证,且 均在有效期内,得 5 分,通过其中 2 项认证且有效,得 4 分; 仅通过 1 项认证,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2、 内部应用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门户网站,或将科技工具 应用于业务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3、具有单位徽标,企业文化建设效果良好,得 2 分;否则不得 分。 | |
3 |
单位规模 |
20 | 以本年度年单位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作为评 分依据: 1、年造价营业收入: 甲级企业:≥3000 万得 10 分;≥2000 万得 8 分;≥1000 万 得 5 分;≥800 万得 4 分;≥500 万得 3 分;≥300 万得 1 分;<300 万不得分。 乙级企业:≥700 万得 10 分;≥600万得9分;≥500得8分; ≥400万得7分;≥300万得6分;≥200万得5分;≥100 万得4分; <100万不得分。 2、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规模: 甲级企业:≥50 人得 10 分;≥40 人得8 分;≥30人得6 分; ≥20 人得4分;<20人不得分。 乙级企业:≥30人得 10 分;≥20人得 8 分;≥15人得 6 分;≥12人得4分;少于 12 人不得分。 备注:以造价资质范围内所承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准。 |
4 |
支持行业 (协会)发展工作 |
15 | 1、本年度受委托承担或参与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课题研究、专家评审等工作,国家级 2 分/项,省级 1 分/项,市级 0.5 分/项,本项最高分 7 分。 2、本年度单位参与中价协和省建协造价专委会举办的会议、论坛、课题研究、专题评审、标准编制等协会活动,以及提供书面意见并获采纳的,每次 1 分;为协会工作或活动提供人员支持,每次 1.5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 |
5 | 编写书籍和论文 |
5 | 本年度单位或单位员工主编书籍 2 分/项,参编书籍1 分/项,公开发表论文 1 分/篇,本项最高得分 5 分。 | |
6 | 单位员工参加培训 |
10 | 本年度单位员工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省协会举办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等,每人每次 0.2 分,本项最高10 分。 | |
7 |
项目奖项 |
10 | 上年度单位、单位员工、单位完成的项目所获得的奖项为评分依据: 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奖项,每项得 3 分。2、获省建协造价专委会奖项,每项得 2 分。 如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等级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得分项,不叠加; 备注:本项最高得 10 分,该项以获奖年度或发证时间为准。 | |
8 |
单位诚信及履约情况 |
20 | 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等级 AAA 级得 20分,AAA-级得 15分,AA 级10分,AA-得 5 分,A 级得3分,其它不得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到20分。 | |
9 |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
5 | 1、本年度捐款捐资参与扶贫、救灾、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每次 1 分。 2、本年度举办行业公益讲座的,每次 1分。 3、开展校企合作、设立在校生实习基地的,得 3分。 备注:本项最高分得 5 分。 | |
10 |
党建工会妇女工作 |
5 | 1、单位建立党组织、工会、妇女组织的,每项得 1.5 分,本项最高分 3 分。 2、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党组织、工会、妇女组织活动的,得 2 分;开展活动但达不到规定次数的,得 1 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 分 | |||
附件4: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优秀造价工程师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指标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基本条件 |
一票否决项 |
1、 个人未考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非省建协造价专委会个人会员或 不按时缴纳会费。 2、 个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市场行为规范,不坚持公平竞 争,不维护行业信誉,不注重职业道德建设,不抵制商业贿赂;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声誉不佳;近三年来个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 3、 近三年来个人执业的工程造价业务受到地市级(含) 以上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分。 备注:符合上述三项其中任意一项的,不得参加评选。 | |
2 |
综合素质 |
20 |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得 2 分。 2、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社会信誉好,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得 3 分。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得 3 分。 4、热爱造价事业,热心为委托方服务,得 2 分。 5、获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研究生学位及以上学位的,得 5 分; 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的,得 4 分;工程造价、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的,得 3 分;工程造价、工程或工 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以及非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毕业,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 6、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得 5 分;担任技术部门经理的,得 4 分; 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 分;担任专业造价工程师的,得 2 分,其余不得分。 | |
3 |
从业资格 |
15 | 1、中价协资深会员得 7 分,省建协造价专委会个人会员得 6分,否则不得分。 2、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8 年及以上,在目前单位持续工作 2-8 年及以上,得 2-8 分;不足 2 年的不得分。 | |
4 |
理论水平 |
10 | 根据个人 2019 年相关情况为评分依据: 主编专业书籍的,每项 6 分;参编专业书籍或在公开刊物发表 论文的,每项 5 分;在省建协造价专委会内部刊物、网站、公众号或资 料上发表论文或新闻稿的,每篇 3 分。 本项最高分为 10 分。 |
5 |
专业技术及业务能力 |
15 | 1、领导公司或部门开展及全面管理造价业务的工作,参与重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策划、论证及评审等工作的,得 3 分,基 本能符合以上技术能力的,得 2 分;一般符合的,得 1 分。 2、负责公司或部门造价业务的技术研发、技术交底、技术培训、技术积累、技术总结和技术控制等工作的,得 3 分,基本能符 合以上技术能力的,得 2 分;一般符合的,得 1 分。 3、动态掌握造价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咨询业务的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能作出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得 3 分,基本能符合以上技术能力的,得 2 分;一般符合的,得 1 分。 4、展开本职咨询工作,对实施的各项工作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造价咨询成果符合质量要求的,得 3 分,基本能符合以 上技术能力的,得 2 分;一般符合的,得 1 分。 5、2018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投资规模在 2 亿及以上的项目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成果编制或审核每项得 3 分(共 15分) ≥1 亿的大型项目每项得 2 分(共 10 分) ≥5000万的中型项目每项得 1分(共 5 分)≥3000万每项得 0.5 分,其它不得分(共 5分) 备注:本项最高分为 15 分。 | |
6 |
获奖情况 |
15 | 以 2018-2019年个人主持或参与完成的项目所获得的奖项为评分依据: 1、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奖项,主持的每项得 5 分,参 与的每项得 3 分。 2、获省建协造价专委会奖项,主持的每项得 4 分,参与的每项得 2 分。 如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等级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得分项,不叠加;本项最高得 15 分。 | |
7 |
支持行业 (协会) 发展工作 |
25 | 以 2018-2019年个人参与行业(协会)活动情况为评分依据: 1、参与国家住建部、中价协组织的工程计价依据、标准、规范等编审,每项得 3 分; 2、参与吉林省行业主管部门、省建协造价专委会组织的工程计价依据、标准、规范等编审,每项得 2 分; 3、参与地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地区计价依据和标准规范编审的,每项得 1 分; 4、参与中价协和省建协造价专委会举办的会议、论坛、课题研究、专家评审等协会活动,每次 1分;亲自为协会工作或活动进行工作服务的,每次 2 分; 5、个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捐赠、义工等),每次 1 分。 | |
合计 | 100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