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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吉林省优质工程评选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03-31

吉建协〔2020〕46号


吉林省住建厅:

吉林省住建厅建管处:

    吉林省优质工程评选自1989年开始至今已31年,共评选出省优质工程639项。作为我省工程建设质量最高奖,其评选工作不但得到省住建厅的高度重视,也得到全省建筑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对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按照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18〕12号)赋予协会的职能,省建协组织开展省优质工程评选有充分的政策依据。申报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其前置条件必须是省优质工程。同时,鉴于国家GDP与建筑业产值统计口径改变的情况,通过开展省优质工程评选,提高优质优先、优质优价的业绩认定,有利于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和全省建筑业产值。

为了更好的做好评优工作,我们将与省住建厅有关处室一起,共同组织开展吉林省优质工程评选。为激励企业创优争先积极性,请省住建厅继续保留获省优质工程奖企业工程投标加2分,有效期3年;获省优质工程装饰奖,企业工程投标加1分,有效期2年。

请予批示。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