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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许可准入”有变化!发改委对2021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16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清单(2021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2020年版减少6项。其中与建筑业相关的,均为许可准入事项,与2020年版相比,变化较大:

  • 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改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 去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增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按备案管理的除外)”改为“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按备案管理的除外)”;等等。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

  • 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 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附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的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期7天。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 提出意见建议。传真请发至(010)6850583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8日